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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答疑】如何使用ATA单证册办理出境展览业务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问:我公司有一批风扇、加湿器等小家电打算出境展览,但企业还未在海关备案注册,能否使用ATA单证册办理出境展览业务,通关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注册地或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社团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和自然人等都可以申办ATA单证册并办理通关手续。

■ 什么是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是一本国际通用的海关通关文件,它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时进出境货物而专门创设的,也被称为“货物通关护照”。

ATA单证册制度旨在统一和简化货物暂准进出口的海关手续,为暂时进出境货物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提供最大限度的通关便利,依据《ATA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规定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对暂时进出口货物要求的报关单和进口税费担保的国际海关文件。

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需注意,各缔约国对ATA单证册适用范围及实施规定不尽相同,请提前查阅目的国ATA单证册实施规定。

■ 使用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流程

持证人应当持ATA单证册向出境、复运进境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ATA单证册内有黄白蓝三种颜色单据,它分为存根和凭证两个部分。

黄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中国海关办理货物的出口和复运进口手续时使用。白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目的国办理进口和复运出口手续时使用。蓝色的凭证和存根是在过境国使用。货物在中国首次出境时,出境地海关在绿色封面的“出境地海关验证”栏中签字盖章。

具体流程如下:

1、收到单证册后,仔细核对单证内容,在绿色封面“持证人”栏签字盖章。同时,确认出证机构已在“出证机构授权官员签字及出证机构盖章”栏签字盖章后向海关申报。

2、从中国出口,使用黄色出口凭证和存根,在凭证中填写暂准出口货物的项号,将单证册提交出口地海关关员,海关关员在存根上列明出口货物项号,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撕下凭证存档。单证册首次使用时,海关关员还会在绿色封面上签注盖章。

3、在外国进口,使用白色进口凭证和存根,在凭证中列明暂准进口货物的项号,将单证册提交进口地海关关员,海关关员在存根上列明暂准进口货物项号,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撕下凭证存档。

4、在外国复运出口,使用白色复运出口凭证和存根,在凭证中列明复运出口货物的项号,将单证册提交复运出口地海关关员,海关关员在存根上列明复运出口货物项号,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撕下凭证存档。

5、在中国复运进口,使用黄色复运进口凭证和存根,在凭证中列明复运进口货物的项号,将单证册提交复运进口地海关关员,海关关员在存根上列明复运进口货物项号,在存根和凭证上分别签注盖章,撕下凭证存档。

6、单证册使用完毕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单证册原件交还原出证机构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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